半个月“民告官”案超以往全年

20.05.2015  13:06

  5月起,立案登记制度在全国同步实施。原来常被法院拒之门外的行政诉讼类(俗称“民告官”)案件出现井喷。半个月来,江西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数比以往全年总数还要多。19日,记者通过调查走访获悉,涉拆迁类、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类、诉政府部门不作为类案件不断涌现。面对新形势,我省已在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部门纷纷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政府的每一个决策都行进在法律轨道上,以降低成为“被告”的风险。

  ■张良、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文

  现象

  涉拆迁类案件较多

  19日上午,当记者敲开江西某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办公室的门时,这位庭长正在查阅该法院行政诉讼案总结材料。当听了记者的采访意图后,他表示,自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半个月以来,该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数比以往全年总数还要多。

  “以前,我们法院行政庭一年最多立案受理10多件‘民告官’案,这还算多的,很多基层法院的数字是个位数。”该庭长告诉记者。

  据了解,以前“民告官”案件执行的是“立案审查”制度。老百姓递交诉状至立案庭后,再由行政庭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不予立案。“现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情况就不一样了。”某基层法院法官说,“审查”两字改为“登记”后意味着,老百姓只要一纸诉状,法院就必须立案。

  上述庭长还表示,立案登记实施后,行政庭还有一个显著变化——以前由于“民告官”案件数量少,行政庭的压力相对来说较小,而现在则成为全院压力聚焦地之一。“原因就在于‘民告官’案件大多为敏感且矛盾很尖锐的案子。”据了解,受访基层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中,涉拆迁类、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类、诉政府部门不作为类案件较多。

  分析

  多项改革的结果

  “以往,行政干预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法院在审查立案时过于苛刻,导致老百姓‘起诉难’。案件即使受理后,又存在着‘审理难’,案件往往久拖不判。”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张振合说。

  针对“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的现象,张振合认为,这不单纯是法院立案制度改革导致,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有几个方面的重大改变,首先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了很大范围的扩大,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

  “其次是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来自外界的干预减少了,案件数量自然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张振合说。

  影响

  政府“压力山大

  法院立案后,案件进入质证阶段。当案件成功进入审判庭后,法院将会在5天之内,将起诉书送至被告。政府机关收到起诉书15天内,要向法院提交行政行为证据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答辩状。法院收到这些证据材料后,再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如果政府机关在15天之内未提供证据材料,或者超期限递交,均被视为证据无效,同时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审理。即视政府机关放弃辩护权利,原告胜诉。”江西某基层法院行政庭法官如是说。

  对此,记者走访了三四家政府机关,均表示“压力很大”。在南昌市某执法部门工作的廖阳(化名)说:“大形势下,我们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上需要更规范化。

  一法官举例说,如交警处置违法停车,按照相关规定,执法时,交警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且身着工作制服,到达现场后,交警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开具正规违法停车告知单,粘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上。最后,交警再对粘贴告知单的挡风玻璃处进行拍照留作证据。“若交警未按照上述规范程序操作,则视为违法违规。当事司机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到法院递交诉状。

  应对

  纷纷聘法律顾问

  为了应对新形势,政府部门已先行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我省,法律顾问制度已遍地开花。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赣州市已聘请15名专业人士(高校法律专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赣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据悉,这15名法律顾问被要求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

  刘嫔是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同时也是赣州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针对“民告官”案件,她表示,现在无论是老百姓还是企业,法律意识都增强了。如果遇到处理不公平,老百姓或企业就会提请行政复议或打官司。

  “法律顾问的最大作用是‘预防’、‘防范’。”刘嫔说,“如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处罚决定前,都会向法律顾问咨询处罚决定中的法律依据到不到位,目的是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