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出钱请拆迁户告政府真是观念进步?

19.05.2014  13:41

  6年前,古魁是成都顶着多个高端身份的大老板。因自己的汽配城被拆迁不满征地补偿,古魁反复“纠缠”成华区政府。最终,成华区政府借给古魁10万元律师费,同时让法院免除了其上百万的诉讼费,让古魁将区政府告上法庭。一时间,这场特殊的起诉备受各界关注。多位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这起案件体现了法制的进步,政府把矛盾交给法院裁定是明智的选择。(5月16日《华西都市报》)

  地方政府在城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补偿标准等问题很难同被拆迁户完全达成一致,这也是很多城市普遍遇到且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对于通过多次协商最终不能达成一致的所谓“钉子户”,不少地方政府往往缺乏理性冷静,最后大多通过“强拆”而达到目的,因为强拆所导致的矛盾冲突、甚至酿成的某些“悲剧事件”这几年更不鲜见,成都市成华区被拆迁人古魁因不满政府补偿标准,反复“纠缠”政府,不堪其扰的成华区政府出资10万元借给古魁,又免除其上百万元的诉讼费,“”古魁状告政府,让法律来做最终的裁决,案件最终结局已不重要,成华区政府的这种做法着实是法制观念上的一大进步,把矛盾交给法庭,由法律来裁决,无疑是政府解决拆迁矛盾的最明知行为,成华区的这一举措也获得了包括法律专家在内许多社会公众的支持。

  但是,我们很多人在对成华区政府尊重拆迁户、尊重法律及体现法治进步点“”的同时,却忽略了一个细节常识,成华区政府鼓励被拆迁户状告自己确实体现法制观念的进步,但却是在不堪其扰之后的无奈选择,动用公共财政出资10万“”给被拆迁人状告自己本身就属违规,而且最终能否收回借款也是未知数,更不能不说的是,法院是否可以免除原告方的百万诉讼费,完全是法院视案件和当事人的申请及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成华区政府何来权力让法院免除原告的百万诉讼费?既然成华区政府有权要求法院免除古魁的上百万元诉讼费,法院的司法独立性就很让人怀疑,能否依法作出不利于区政府的公正裁决更值得拷问,一个“有趣”的现象也昭示着判决结果不会让原告乐观,一个拆迁赔偿的民事案件历经6年,从区法院一直打到省高院,几经波折至今还在“悬而未决”,谁能否认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政府权力的干预和影响?

  政府在城市征地拆迁过程中,把某些难以解决的矛盾交给法院,乃至鼓励被拆迁户状告自己,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委实值得称赞,无论法院作出何种裁决,基层政府按照法律裁决履行义务,既免去了许多人为因素,也让政府的某些补偿有据可依,同时更能营造出尊重法律的氛围,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但用“借钱”给被拆迁人,甚至让法院免除原告巨额诉讼费来状告自己,实际上已经是“权力越位”,严格意义上更涉嫌用权力干扰司法公正,一个在百万诉讼费免除上“听命”区政府的法院,无论依法做出如何公正的裁决,首先就已经失去了法律的公信,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仅从表面上看“政府出钱请拆迁户状告自己”,这不但不是法治的进步,反而更应是法治的倒退,因为在这样的“法治”面前,群众有依法向法院状告政府的权力,但法院却无法保证法律的公正,有听命政府的法院在,要么只能会做出有利政府的判决,要么就像这起案件,耗时6年还依然是看不到终点的“马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