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瑞华:莫拿“礼尚往来”当腐败的遮羞布

16.06.2015  11:58
原标题:贺瑞华:莫拿“礼尚往来”当腐败的遮羞布

原标题:贺瑞华:莫拿“礼尚往来”当腐败的遮羞布

昨天,中纪委官网转发《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称,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虽然在纠“四风”的过程中,纪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查禁,节假日、婚丧嫁娶贪腐问题频发的现象大为改变,但仍未绝迹。(6月12日《京华时报》)

中国本是礼仪之邦,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时亲朋好友、邻里乡亲间互表心意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适度的礼尚往来是亲友间融洽关系、交流感情的有效渠道。但现如今,随着礼尚往来含“”量的不断提升,尤其是一些人假“礼尚往来”之名行贿赂之实,令人鄙夷不已。当传统民俗被权力渗透其中,礼尚往来立刻被异化成腐败的遮羞布,怪象的产生亟待监管部门发力,呼唤着民俗本质的回归。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中国人的礼尚往来讲求的是“礼轻情意重”,正常的亲友、邻里关系也从来不会过度强调其中的含“”量。礼尚往来之所以被异化,就在于那些攀附权贵者巧妙的利用了节假日和婚丧嫁娶这样绝佳的送礼时机——送礼者“师出有名”,收礼者“名正言顺”,既表了“”,又办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一些地方严查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各类宴席,目的就是严禁一些人借机敛财,虽说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有点不近人情,但在反“四风”的严峻形势面前,单凭这一举措还明显不够,贪官污吏们敛财的口子只能说被收紧了,离堵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不足。不仅如此,每逢节假日都能看到各级纪检部门发文强调严禁节假日收受礼品贿赂等,但事实正如人们看到的那样,各种变着花样的收礼受贿仍旧层出不穷。

应该说,纪检监察部门查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依旧屡禁不止呢?症结出在哪?笔者以为,一方面在于“礼尚往来”这块遮羞布的存在;另一方面在于当前立法上对暗藏“礼尚往来”这一民俗中的腐败缺乏相应的规定。行贿受贿达到5000元(累计)即在数额上符合受贿罪的起刑标准,然而法律条文上的规定在现实的司法活动中却面临着种种困境,一句“礼尚往来”让许多蛀虫得以开脱,若非其他贪腐行为,“礼尚往来”中的腐败难以查实。没有哪部法律对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礼尚往来”含“”量水准做出规定,加之钱权交易并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样简单,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正常的礼尚往来和行贿受贿。

在笔者看来,揭开腐败的这块遮羞布,一靠强力反腐,让意图不轨者不敢有邪念;二靠弘扬社会新风尚,让礼尚往来回归“礼轻情意重”的本质;最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织密法网,让不轨者没有空子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