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协出台委员联络和服务工作《意见》

15.09.2015  18:17

  为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赣州市政协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络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该市政协委员管理制度化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意见》从委员的学习培训、知情明政、联络服务、履职管理等方面,给出了刚性规定和可操作的办法。例如《意见》提出,每届要举办一期新委员学习培训班,每月安排一期专题知识讲座,为委员提升履职能力“充电”。《意见》规定,每位主席会议成员至少联系15名委员,每年召开一次委员联系会议、走访一次委员单位、组织一次委员活动,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意见》对委员请销假作出严格规定,凡连续2次或累计3次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的委员将予以免去委员职务。《意见》还将委员“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在全会大会、联组会议或小组会议上作一次会议发言,参加一次学习培训”等“五个一”活动情况及履行请假制度情况列入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市政协将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将委员出席会议、参加学习培训、提交提案以及参加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和参加专委会活动、界别活动组活动等履职基本数据录入委员履职数据库,作为委员考评的基本依据,促进委员更好履职。据悉,赣州市政协还出台了政情通报制度、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制度、委员履职考核实施办法、调研视察工作实施办法、社情民意调查实施办法等8项制度,与《意见》同时配套实施。 (朱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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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