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纪委协同公安机关查处一起诬告陷害案

23.08.2016  17:36

  “你好,欢迎您来反映问题,请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反馈调查结果。

  “我是帮别人送信的。

  日前,九江市纪委信访室来了一位神秘的举报人。没等接访同志把话说完,举报人就丢下举报信神色匆匆地离开了。

  “县领导左某在主管某拆迁项目期间,收受拆迁企业老板彭某某二十万元”,举报信落款署名“彭某某”。经领导签批后,这封举报信到了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的案头。

  “这不是举报自己行贿吗?”收到举报信后,该负责人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蹊跷,当即决定,“先找署名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我没有写举报信,也没有给这个领导送钱,我跟这个领导都没有接触过”。面对调查组同志的询问,彭某某表现的非常吃惊。经查,彭某某只是拆迁项目中的一个小股东,而且在拆迁项目启动后不到一个月就中途退出了。“举报信可能是陈某写的,他曾经说过要举报这位领导”,彭某某向调查组同志反映。

  “举报信是我写的”。调查组随即找到陈某,陈某当即承认是自己写的举报信。

  “你如何得知彭某某向该领导行贿的问题?

  “我…我是听彭某某说的。”陈某支支吾吾的回答。

  “他从来没有向我们说过这事”,调查组追问道,“你到底是如何得知该问题的?

  经过一番细致的思想工作,陈某道出了实情,“举报内容是我自己瞎编的。我想承接拆迁工程,但这个领导不给我做,我就捏造事实诬告他”。

  经查,陈某因看到他人做拆迁工程赚了钱,就想找县领导左某要项目,然后转包获利。左某知道这个人既没有施工资质,又没有施工队伍,当即严辞拒绝了陈某的无理要求。陈某于是怀恨在心,捏造事实举报左某。因陈某的行为涉嫌诬告陷害他人,调查组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将陈某治安拘留。

  九江市纪委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树立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旗帜鲜明地惩治贪腐者,保护干事者,打击诬告者;对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为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九江市纪委  邱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