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擒拿”学生母亲拷问文明执法

16.09.2014  14:38

  ●张玉胜

  右手拽着女子右手臂,左手将女子头部摁向地面,导致女子呈“弯腰向前倾”的被缚状态。10日,湖南临澧县一位协警如此娴熟的“擒拿”技术表演着实令人叹服。只可惜这个业内习惯性“动作”不是用于制服罪犯,而是在殴打一位刚刚送完孩子上学的年轻母亲。更令人吃惊的是,打人一幕就发生在尚未走进校园的孩子面前。光天化日之下,稚嫩孩子眼中,百余路人围观,协警殴打弱女子的“威武”动作,该给我们的社会、孩子留下怎样的恶劣印记?用错地方的“擒拿”表演又该如何拷问人民警察的文明执法?

  据称事件的起因缘自这位骑自行车的女子剐蹭了涉事协警的小车。且不说发生“剐蹭”事故的责任认定尚需交警部门的据实调查,即便是确属女子的过失所为,一不辨明是非,二不寻求交警,被剐蹭车主不由分说抓住这位母亲就打,此举何等地粗暴野蛮。试问这是民众信赖依靠的人民警察应有的做派吗?有着不靠法律拼拳头的畸形理事思维的涉事协警,又如何担当起彰扬法治、维护正义、惩治邪恶、保护人民的司法重任?

  “协警擒拿学生妈妈”的暴戾行径,恰恰被受害人的孩子尽收眼底。少年儿童是天真无邪的,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善与恶的场景,都有可能成为孩子难以磨灭的印记。透过孩子“举起小手”“面部惊恐”“抹着眼泪”的现场表情,人们可以感知其目睹母亲被人殴打时的痛苦心情。而“即使正当执法,也不应当着孩子面”“这会给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啊”“求严肃处理”等网友议论,正是人们对此事愤怒、不解和担忧的情感表达。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官方在随后的回应声明中,除了表示涉事者“两次登门道歉,已获谅解”和县公安局已“决定将其开除”外,四次着重强调了涉事者的“协警”身份。其言外之意无非是撇清与“警察”干系,表明此举纯属“临时工”所为。不过,在民众的认知常识里,只要身着公安制服,“协警”也是“警察”。而在执法实践中,“协警”的所作所为也无疑代表着“警察”的形象。即便是临时雇用人员、一个普通公民,摒弃暴戾、遵纪守法也应当是为人为警必须具备的素质底线。 “协警”不是救赎“警察”形象的挡箭牌,脱去“协警”制服不能掩饰警察队伍建设的教育短板。面对该协警娴熟的“擒拿”表演,人们不能不感叹当地公安部门对警察业务技能培训的到位,但该协警街头施暴的行为,也让民众难以对其为民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素养表示恭维。这或许正是协警“擒拿”学生母亲事件给当地公安部门的最大警示。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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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