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协警自认有反侦查经验 盗窃被抓

29.09.2015  13:31

被盗的笔记本电脑

 鲍某指认盗窃现场

  德兴男子鲍某曾在巡特警大队做过一年协警,自认为有反侦查经验,4年前,他在路过一出租屋时,盗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尽管他百般小心,还是在现场留下了一枚指纹。近日,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警方在采集了他的指纹后,意外发现与4年前那桩盗窃案现场遗留的指纹吻合。鲍某由此落网。

  1

  笔记本电脑被盗 现场发现指纹

  2011年11月24日晚上10时15分,德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市民朱某报警,称他在银城镇的出租屋失窃了,放在抽屉里面的一台价值5000多元的白色华硕笔记本电脑和2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案发现场勘验。

  失主朱某告诉民警,因为工作需要,他最近花了5000多元钱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里面存储了一些很重要的数据资料。当天他做完资料后,将电脑锁进抽屉去上班,晚上下班回来,发现房门和抽屉被撬,电脑不见了,于是连忙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开始对现场进行勘查,期间发现窃贼反侦查意识很强,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民警相信再小心的人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在某些角落留下一些痕迹,于是在现场仔细寻找蛛丝马迹。最终,民警在放被盗笔记本电脑的抽屉面板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纹,经比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所留。随后,警方采取人工与电脑结合的方式进行比对嫌疑指纹,但在指纹档案信息库却没有比对到嫌疑指纹,且犯罪现场周边并无监控视频,而通过对被盗笔记本电脑唯一标识码进行上网比对,也未发现电脑有上网信息。

  2

  自认有反侦查经验 临时起意行窃

  据德兴市公安局香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今年9月15日,45岁的银城镇居民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当时民警采集了他的十指指纹录入系统。结果民警在进行比对时,发现鲍某的十指指纹捺印样本中的右拇指指纹与2011年11月24日出租屋笔记本电脑被盗案现场遗留的指纹相符。9月22日下午,蹲守在鲍某家附近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鲍某抓获。

  落网后,鲍某对自己在4年前盗窃笔记本电脑一事供认不讳。据鲍某交代,自己和妻子离婚后,要赡养老母亲和供十五岁的儿子读书,经济压力有点大。作案那天晚上经过出租屋时,发现屋内没有人,遂起了贪念。潜入屋内后,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撬开上了锁的抽屉,将里面的电脑和200元现金偷走。鲍某说,他曾当过一年协警,自认为有反侦查经验,在作案时,十分小心,尽量不给警方留下任何线索。回家后,笔记本电脑他没有卖掉,而是自己留着。

  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已被刑事拘留,被盗电脑已归还失主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