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将被公示

21.10.2014  19:35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被曝光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试行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示。

  具体做法是,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经依法征收后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在社会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实施公示。社会公开告示内容主要为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名称及违法违规行为。

  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试行意见》已于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对有以下情形的欠费单位,可以实施社会公开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