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上半年7单位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被问责

02.07.2015  10:42

  2015年上半年,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深化“三转”,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新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取。以工商总局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为重点,通过参加工商总局党组会局务会、谈话谈心、交换意见、提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有10条建议被采纳。开展约谈活动,纪检组长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一对一约谈。协助工商总局党组对2个直属单位开展巡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

  以纪律为准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举报74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内的7件,已初核2件,谈话函询4件(已全部了结),了结1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强化问责,对1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拟提任副司局级职务的干部,取消了提任资格。对落实责任不力的7个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两为主”,组长带队向中央纪委汇报、请示,及时书面汇报工作情况13次。探索重点工作报告备案制度,要求招投标、干部选拔等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组局报告备案,真正变参与为监督。不断深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工作,抓早抓小,以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支持指导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座谈会,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三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