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准生证办理有望简化

26.02.2014  10:39

  2月25日,记者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江西将以东湖区为简化办证示范点,探索能在全省推广的简化办证程序。这意味着,未来全省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有望更简单。

  省卫计委宣传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摸底调查,江西共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且有生育意愿和能力的育龄妇女16万人。江西是全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的省份,国家对生育二孩申请有程序上的要求,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把关严格,是为了严格落实国策,防止有人钻政策空子。

  2月20日,本报报道“单独两孩”生育证办起来并不简单。上述负责人称,报道见报后,相关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启动了调研程序,并决定将东湖区定为简化程序的示范点。而东湖区人口计生委立即召开了辖区内10个街道办计生委负责人会议,再次传达了“单独两孩”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并要求他们向申请人告知程序,尽快办理,不得推诿。

  据东湖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吴艳介绍,从今以后,凡在东湖区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的,不管夫妻单独那一方的父母户口在外地或者南昌本地,均可以免盖区(县)级公章。

  “也就是说,申请人单独那方的父母,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即独子证明)时,如父母都有单位的,且在不同单位,则分别开具父亲的生育证明、母亲的生育证明,并在证明上各自加盖单位公章。如父母无单位,则只需在社区开具(属农村户口的,则在村一级开具)证明,并在证明上加盖社区和街道公章,农村户口的则加盖乡、村两级公章。”吴艳介绍,如父母的单位因企业改制卖掉或倒闭了,则父母的生育证明,可到他们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和街道办理。这种情况,通常父亲和母亲的户口在一个社区,也只需要开具一张证明,并在证明上加盖社区和街道公章即可。

  而另一方面,原来要求育龄妇女必须做二胎生育检查,并领取《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才能办理二胎生育证。如今这也变成了非必要条件,申请人该项检查全凭自愿,可选择在办完二胎生育证之后再做检查,也可不做检查。

  据介绍,目前申请人必须向街道办提供这些材料:申请人夫妇和申请人单独家庭的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东湖区网站上下载或去街道办领取《江西省内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申请人单独家庭父母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其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的,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并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开具的生育证明上说明情况。

  “在街道办领取表格时,工作人员会发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并口头咨询夫妻哪方为独生子女,单独方父母的婚姻状况,当即在社区进行7天无异议公示。申请人拿到表格后,填表并盖双方单位、街道公章,7天后递交材料到街道办。如公示无异议,街道办当场即可加盖无异议公章。两者同步进行,更节省时间。”吴艳称,东湖区计生委从2月24日起,将办理时限从原本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