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8日起上饶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4.01.2014  16:28

22日上午,记者从上饶市人口计生委举办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班上获悉,从今年1月18日起,上饶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可以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一胎。

据了解,“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独生子女:收养人无亲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1个子女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再婚前一方或双方均只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的;依法从福利院收养1个弃婴或残疾儿童且只生育1个子女的,该亲生子女和收养的弃婴或残疾儿童均视为独生子女。烈士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影响烈士唯一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夫妻,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然后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请。这项政策的实施既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记者万秀兰)

来源:上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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