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已办理“单独两孩”证2912张

15.01.2015  14:05

  昨日,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自去年1月18日抚州市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各地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全力落实“单独两孩”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已为2912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

  据该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抚州市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工作程序,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
 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

  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抚州市还对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本通知的,一律取消。

  近一年来,全市已有519对“单独夫妻”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另外,市计生部门还为67对“双独夫妻”办理了二胎生育证。

  据相关专业人士分析,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抚州市各地 “单独”家庭生育“两孩”日趋理性,全市人口总量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幅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