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独二孩”政策落地 不取消独生子女费

21.02.2014  20:38

今天上午,9点32分,市14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法制晚报讯 今日起,本市正式施行“单独二孩”政策。即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纳入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范围。

今天上午,市14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单独二孩”政策纳入法规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修正案只对原条例进行了一项修改,就是将“单独二孩”的政策纳入法规。

即将本市原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于2013年12月28日召开的市14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上提请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鉴于各方面对修正案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因此不做修改。这意味着,市民关注的“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标准”等问题,并未纳入此次法规修改。

不过,法制委员会建议,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快研究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扶助政策,特别是对老年人群、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要给予特别扶助。

同时,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务工作,保障优生优育。包括,进一步优化配置医院、托儿所、小学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外来人口“单独二孩”的服务管理、保障女职工生育二孩的产检福利等内容。

其他条款将适时修订

针对此次条例修正案中没有涉及其他政策的修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坦言,北京市现行的计划生育条例是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执行到现在已经很多年,有部分条款也与首都经济发展形势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大家关心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条款。但本次并没有在审议计生条例修正案时对其进行修订。主要是考虑第一步先启动“单独二孩”的工作。 现行条例中其他不适应的条款,今后将在整个计生条例修订时再考虑修订。

独生子女费不会取消

针对30年来急剧“贬值”的5元独生子女费屡遭非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是要坚持的,相应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措施也应该是坚持的,而且应该要加大奖励力度。本市的独生子女费不存在这个要取消的说法。 计生条例当中与计生奖励政策相关的条款是一定要修改的。目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才5块钱,夫妻俩人一共10块。

将来一定是要修订的,但目前尚未有具体的时间表,会适时修改。

根据北京现行的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还要受到生育间隔四年或者女方不低于28周岁的限制。

目前,广东、四川、福建、广西、海南等多个省份已经取消生育间隔规定。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计生条例没有修订其他条款,也是出于希望政策能有一个平稳过渡、衔接的考虑。

之所以没有取消四年间隔或者不低于28岁这个限制,主要是想通过这一约束让本市的人口数量处于平稳状态。一旦把这个时间约束取消了,有可能会出现密集生育。而考虑到“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会使人口数量呈现增长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就要防止集中扎堆儿生育。

本版文/记者 陈斯 李洁

1980年9月

1985年2月

2011年11月

2013年11月

2013年12月

2014年2月21日

计生政策历史沿革

中共中央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标志着中国全面施行独生子女政策。上世纪70年代“最多两个”转变为严控生二孩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行“双独二孩”。此后,天津、上海、江苏、北京等27个省份相继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修订计生条例施行“双独二孩”政策

河南通过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意味着“双独二孩”政策历经26年在中国实现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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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14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记者 陈斯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