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取消 申请公租房 谁来证明我单身?

24.09.2015  07:42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结婚或者未婚登记记录证明。就在通知下发没多久,赣州市民陈女士在申请公租房时,依然被告知要单身证明。赣州台记者郭明瑜报道:
陈燚是吉安市人,2009年到赣州工作。近期,她向章贡区水南镇岭头上居委会提交公租房申请时,被要求提供多个证明材料,其中一个就是单身证明。
我就赶紧打个电话到吉安的民政部门。她就说,从8月27号开始,全国不再办单身证明了。
陈燚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居委会,但是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他们并没有接到民政部门的通知,而且他们只是帮助市民收集并上交资料。
她这个就是要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流动人口证明也是不可以的。
随后,记者咨询了赣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新的政策还没有衔接上,暂时只能让市民自己做出情况说明,再由相关部门通过其他途径核实。
如果确确实实因为国家有文件不能出具的,那我们也不能强制人家出具。到时我们会统一协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