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良心发现”保护不了“救命钱”

19.08.2015  16:25

  新农合资金是农民看病的“保命钱”。然而,在贵州部分地区,从县医院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再到私立医院均查出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甚至医患合谋骗保。如六盘水市,抽查定点医疗机构135家,发现涉嫌套取新农合基金及基金管理不规范的有107家,问题查出率达76.30%;安顺市抽查定点医疗机构41家,均不同程度存在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问题查出率高达100%。(8月18日人民网)

  新农合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措施,它是我国农民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在广大农民朋友中,都叫它“救命钱”。而这些“救命钱”在某些医疗机构看来,却是一笔不小的“横财”,因为只凭简简单单的几张票据,就可以轻松的挖走这些财富。为何这样重要的“救命钱”,会轻易被挖走?而农民群众对这些事似乎也漠不关心?

  答案很简单,对于双方来说,这些“救命钱”是国家的,而某些医疗机构也用这些理由让农民群众和自己同流合污。钱不是自己的,所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很正常了。但是“救命钱”说到底还是纳税人的钱,如果放任这些不法医疗机构继续下去,最终吃亏还是农民群众,只不过目前看来,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如何根治“骗保”,政府和公众会异口同声的说“加强监管”。我国在建设新农合医疗保障中,至少在程序上,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监管措施和监管体系,对于医疗机构的监管理念也在不断成熟。但在如此完善的监管之下,为何贵州却出现了塌方式的腐败?原因就在于忽略了监管之外,还应有另一种监管。

  新农合不同于其他资金管理,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都决定了其监管模式不能按常理“出牌”。某些监管机构,对于“骗保”,要么同流合污,要么睁一眼闭一眼,因为对于这些监管单位来说,无论是哪条路,都是将国家的钱流向自己的区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件“好事”。

  因此监管要到位,不能只靠监管机构“良心发现”,要在监管的外围再筑起一道监管的墙,制定更加完善的针对监管机构的体系,同时在资金拨付和审核上建立相互监督机制,防止“监管”变为“独家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