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森林十创”创出绿意盎然

13.03.2015  11:26

  近年来,南丰县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森林十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园区、森林社区、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学校、森林营区、森林公园)活动,成绩斐然。

  从2011年起, 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森林十创”活动,制发“森林十创”标准,结合“一人一桂”绿化工程,把赠苗活动深入城区乡村和企业,集聚单位、群众人气,大量吸收社会资金,积极鼓励单位、个人投工投劳参与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森林十创”创建活动,实现身边增绿,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给予造林资金奖励。

  目前,该县森林覆盖率达72.7%,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8 %,绿地率达38.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4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2个省级城乡湿地公园,31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10个乡(镇)、村评为国家级或省级生态乡(镇)、村称号,13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森林十创”先进单位,2014年12月荣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生态南丰、桔都南丰、绿色南丰、森林南丰”已成为南丰最大的品牌、最靓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