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强化监管措施 让民生资金阳光下运行

08.10.2013  17:05

    近年来,南丰县围绕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严格程序操作,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监管无死角、业务操作全“阳光”。

    树立“一盘棋”,工作推进有力度。该县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任务、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走样、农民得实惠;先后制定下发了《南丰县关于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通知》和《南丰县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监管范围、分配使用原则、公开办法、绩效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做到严格界限不含糊、规范监管不走样;统一建立项目库、统一审定涉农项目、统一组织项目实施。

    坚持“一把尺”,规范管理有硬度。该县严把资金划拨关。对强农惠农项目、标准已明确的财政下达资金,将资金直接计入财政体制补助基数;对新出台的强农惠农项目,及时下达资金指标,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划拨;严把对象审核关。加大基础数据填报监督工作力度,对受补贴对象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以确保编造的补贴发放花名册、补贴标准、金额准确无误;严把资金发放关。坚持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在财政、银行内部进行封闭运行,有效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设立“一面镜”,阳光操作有亮度。该县开辟多种渠道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实现资金管理使用阳光操作。一是实行大宣传。通过网络、媒体、报刊、宣传栏等形式,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编印成册,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广泛深入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二是注重大公开。做到政策公开、项目公开、资金公开,并充分运用“县长信箱”“县长热线”“民生通道”“桔都廉政网”等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三是创建大平台。整合公安派出所、民政、工商、地税、国税、财政等11个部门的涉民涉企行政职能和咨询服务单位,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分别设立服务窗口,具体承接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

    紧绷“一根弦”,监督检查有强度。为防止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该县每年都要开展自查自纠,并把面铺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即:11个有关主管部门横向自查,查资金拨付和流向;12个乡镇(场)纵向自查,查资金的到位和用途。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督查;坚持限期自纠与严肃查处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如实上报,限期自纠。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性质严重的问题,严肃执纪不手软。2010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侵占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案件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涉及金额61.91万元。(来源: 抚州日报 黄帝尧 彭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