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宣判:养母获刑6个月

21.11.2015  12:56

  新华网南京11月20日电(记者朱国亮)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养母伤害养子”案二审20日进行。经过一天的审理,法官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这意味着养母仍将被判刑6个月。

  今年4月4日,一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像是被鞭子抽过,脚也高高肿起。网友还配文字说明,男童于6岁被收养,父母为南京某区人。虐打行为是被学校老师发现的。

  接到学校报警后,南京警方进行了调查。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和说谎,遭到50岁的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后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警方于4月5日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9月30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但综合考量被告人李某的犯罪动机、暴力手段、侵害对象、危害结果以及李某案发后自首、取得被害人亲生父母谅解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11月20日,此案二审开审,经过法庭激烈辩论,最终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审判长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越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