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南城县列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县

26.08.2014  18:27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抚州市南城县入围第二批试点工作地区。试点地区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联动反应机制、社会保护网络,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保护工作格局。

 
      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为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

 
      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要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抚州市妇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