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对一非法塑料粒子厂实施强制断电处理

05.11.2015  18:27
  目前,南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洪门镇政府、江西洪门发电厂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南城县洪门水库旁一塑料粒子加工厂进行强制断电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有网民在“问政江西”网站反映抚州南城县洪门水库旁一塑料粒子加工厂生产时,污水直排,臭气难闻。南城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塑料粒子厂主要将废旧塑料水泥袋清洗、破碎、造粒,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沟沉淀后排入黎滩河。
  南城县在环保大检查中已对该厂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厂经常私自生产且未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已对该厂进行强制断电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