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对环境违法企业主要责任人行政拘留
25.06.2015 20:5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6月23日,南城县公安局对环保局移送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将企业主要责任人陈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
该县徐家乡山坳手工造纸厂,因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直排外环境,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去年4月9日南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厂实施强制关停,并实施断电措施。今年5月20日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该厂私自恢复供电,并重新开工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
此案件通过综合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显示出强大的震慑力,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威慑作用。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5.06.201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