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环境保护加强落实“河长制”
30.07.2016 06:0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南城县环境保护加强落实“河长制”
今年六月以来,为加强落实“河长制”,南城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对县内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治理,推动畜禽养殖业的控制,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和监测频次,为实施“河长制”提供全力支持。
在“河长制”的实施过程中,同各乡镇政府环保部门结合环境监管网格进行上下联动,同时大力宣传河流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使企业、个人能自觉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带动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南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7日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30.07.2016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