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审计整改“三落实”

31.03.2015  18:06

  南城县委、县政府把审计整改作为发展经济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规章制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由“县政府牵头、责任单位落实、审计部门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审计整改主体,由县政府牵头专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由“县人大牵头、纪检组织参与审计财政跟踪”的监督工作机制,成立跟踪督办联合检查组,选择问题较突出的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问效,一方面通过座谈了解审计整改情况,查看审计整改报告,另一方面查阅相关财务资料,逐一核实审计整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落实规章制度。从建章立制入手,用制度促规范,用规范促管理,用管理促落实,形成“审计问题有人过问,整改落实有人负责,整改不力有人问责”的上下整改联动机制。县人大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办法,县政府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县纪检、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措施,县审计局完善了审计整改检查指导制度,各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先后出台和完善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等20多项制度,提出了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南城县审计局 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