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环高速设塔城、九龙湖南收费站

21.09.2017  18:16

   收费期限暂定30年,自9月26日起计算

  记者昨日了解到,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南昌市南外环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通知》,南外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暂定30年,自今年9月26日起计算。

  根据通知,南外环高速公路全线共设塔城、九龙湖南2个收费站。塔城收费站利用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所属东外环高速公路塔城出口的塔城收费站,进行改扩建后代收车辆通行费;九龙湖南收费站为在九龙互通处新建的主线收费站。收费标准统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及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省收费公路载货汽车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凡通行南外环高速公路的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运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及省政府授权省交通运输厅核准认可的车辆除外。(记者 尹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