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启动高考“三侨子女”身份证明办理

06.05.2014  16:18

福建南平市外侨办日前赴武夷山华侨农场为3位“三侨子女”现场办理身份证明,开启2014年“三侨子女”身份证明办理工作。

南平外侨办负责人介绍说,“三侨子女”高考考生将可享受加10分的政策照顾,希望2014年“三侨子女”高考考生,可携带相关证明于5月2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外事侨务办公室办理身份证明书。

三侨子女”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对华侨和归侨有明确的定义,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因此,“三侨子女”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子女,或者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经批准后回国定居,其子女或其本人。(张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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