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8.10.2014  09:54

10月25日,南康区森林防火信息平台发布严禁野外用火的警示短信,即:“禁火令发布期间(2014年10月25日至2015年4月30日),全区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街道)要重抓严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可报森林公安局依照相关规定实施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