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推进权责统一

25.05.2016  11:03

“这次我们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十分注重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要求,真正做到‘谁决定、谁负责’。”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派员到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学习,就规范司法行为和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学习,对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检务公开带来重大启示。

  据了解,上海市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示范区,在检察官人员分类、权力分配、责任承担和考核机制创造了很好的机制。为尽早做好司法改革应对准备,保持干警心态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积极性,该院派出干警前往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学习,取得了积极效果。

  学习中,松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详细讲解了,该院在检察官人员分类,员额分配,主任检察官考核晋级、引退机制,司法行政人员晋级晋升体系,改 革前后的保障体系结构变化等诸多情况。其中,检察官责任机制成为改革工作重心。除特殊疑难复杂案件外,近95%的案件,将由检察官在自我的权力清单范围 内,做到“谁决定、谁负责”。

  在互动环节,该院还就“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如何入额,如何做好行政人员的心态调整工作,如何实现检察官岗位流动”等问题,进行咨询、交流,获得了他们热情的解答。

  此外,在检察官责任机制之下,松江检察院还就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科技化方式,倒逼检察机关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检察官规范检察行为等进行介绍,赢得了该院派出干警的阵阵好评。

  据悉,通过此次学习交流,该院将重点从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承担、员额分配及考核或淘汰机制等方面做好司法改革准备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权责相统一”改革氛围,为干警如何理性、平稳地选择岗位,提升自身检察工作能力等做好制度铺垫。

  “虽然案件决策权力有了,但责任也大了,这对我们的检察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为此,唯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历练,打好基本功,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该院干警小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