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政府出台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6.05.2016  05:24

  为了加强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建设支出,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最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南康区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发改部门、土地房屋征收部门、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及分工。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价,具体职责是:工程预算复核、工程竣工结算主审、工程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监证完整齐全的竣工结算文件资料的送区审计部门审核,区财政局根据区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下达竣工决算批复。(南康区审计局  赖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