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完善“两法衔接” 用“刚性”防“任性”
为加强与规范“两法衔接”工作,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用制度机制等“刚性”,防范“两法衔接”中的“任性”,促进了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效果。
完善衔接机制。一方面,该院根据刑法、刑诉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梳理、分类、汇编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有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并明确监督范围,统一案件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另一方面,该院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移送案件后的报检察机关备案等机制,在案件受理、处理上进程、结果的相互通报,侦查机关不接受案件或者不予立案的司法救济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的积极性,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侦查机关依法办案的意识,确保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处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压缩了“以罚代刑”的空间。2012年以来,该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4人,提起公诉28人,做出有罪判决28人。
确保责任到人。为确保“两法衔接”机制有人抓落实,该院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将侦查监督部门的干警分成两组,明确每组具体负责与若干个行政执法机关挂点联系,包括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监督信息录入共享平台,走访、查阅台账案卷,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的培训以及引导执法办案取证等,防止了“两法衔接”机制衔接不起来、动不到位的现象。
落实责任倒查。该院坚持对案件实行季度性交叉检查、评议小结等制度,既加强干警自身的责任心,强化监督意识,防止在工作中出现懈怠、不规范等现象;又让干警在交叉检查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对于在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追究干警或者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责任,促进侦监干警及行政执法人员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突出监督重点。该院结合高检院、省院关于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部署,结合南康违规搭建家具厂房等现象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犯罪作为“两法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本院反渎部门重点走访区林业、土管等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台账和案卷材料进行详细检查,摸排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线索,查处有影响的重点案件,2014年共监督国土、林业部门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8人,起诉8人,占2014年全年数据的72.7%,均被审判机关作了有罪判决,赢得区委与群众的广泛好评。(黄胜)
供稿: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