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有特色

11.11.2014  11:30

10月份,赣州市南康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远离森林火灾危害》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着力提高了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真正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据统计,全区共出动宣传车1084车次,滚动播放防火标语、《禁火令》14天,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23.9万份、发送森林防火短信21.2万条,墟集宣传312次,开展培训班或讲座232期,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0.21万余幅,在城乡345所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活动,活动次数32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