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成功破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03.07.2015  19:16

自全省清理打击毗邻国家人员三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积极响应,认真部署,行动成果逐渐显现,于6月29日成功破获首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6月16日上午,南康区公安局太窝派出所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在太窝乡某家具厂内抓获3名越南人。经查,该3人持有伪造的中国身份证,但身份证信息与本人情况并不相符,除此之外,未持有任何有效的身份证件、出入境证件以及就业证件。据该3人的供述,他们是由一名叫做“阿梅”的越南女子介绍来中国,并在“阿梅”的安排下于2015年3月20日从越南芒街乘坐摩托车非法进入中国广西东兴,之后乘坐大巴车到达南康,被安排到家具厂工作,已构成非法入境及非法就业。

通过民警连夜突击审讯,其中一名能说汉语的越南男子供述还有一些越南人在南康区另外两个家具厂务工。根据线索,出入境管理大队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借助刑侦大队卡口中队和工业园派出所警力,于当晚10时至11时,对南康区部分家具厂进行排查,最终查获6名越南人。经查,该6人均未持有任何身份证件、出入境证件及就业证件,且都是由越南女子“阿梅”于农历2015年2月份安排偷渡进入中国,并在南康区务工。目前,该9名越南人因构成非法入境及非法就业被拘留审查。民警根据线索,继续查找“阿梅”的行踪。

6月23日,赣州市黄金开发区潭口派出所在辖区内某宾馆203房抓获一名女性非法入境嫌疑人李某花(音译名)。接赣州市出入境管理处指令,南康区出入境管理大队立即根据线索,组织其他几名越南籍嫌疑人进行辨认。经过辨认,证实该嫌疑人李某某花就是组织介绍“6.16案”其他几名越南籍嫌疑人务工的“阿梅”。赣州市黄金开发区潭口派出所遂将嫌疑人李某某花移交至南康区公安局调查处理。

情况上报后,南康区公安局领导立即抽调法制大队和治安大队两名民警,要求成立了“6.1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专案组,快速侦破案件。民警在对非法入境的越南人调查中发现,非法入境的越南人李某花和我国居民涂某(与嫌疑人是情人关系)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因嫌疑人李某花已怀孕8周,且该案尚属赣州市区首例,没有可以借鉴参考的案例,导致该案侦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专案组人员积极主动与法制大队沟通,寻求最佳处理办法,并将嫌疑人李某某花取保候审。

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出入境管理大队四名民警克服工作量大等困难,在分局情报信息中心、特巡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于6月29日下午6时许在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河边街民政大厦旁的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涂某抓获。经调查,2015年6月,涂某出于报复的目的,电话举报了在太窝乡某家具厂务工的3名越南人,原因是他们不服从其2人的管理。

现已查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违法嫌疑人李某花和涂某分批次共介绍36名越南人从越南偷渡进入赣州市南康区内非法务工。李某花和涂某则从其他务工越南人的每月工资里克扣翻译费和提成。

目前,涂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