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中校长等多名领导公款宴请被处党内警告

03.07.2014  22:15

  今视网7月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近日,南昌市通报1起教育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强调,当前,正值中小学招生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为破解“择校热”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净化社会风气作出表率。

  2014年4月30日晚,为争取松柏小学在招生和教职工子女就读方面的照顾和支持,南昌一中校长熊绮、党委书记俞蕴慧,副校长陈月洪、张勇华在海关独一处酒店公款宴请松柏小学校领导袁广华、朱丹、雷莉、胡宁、彭艳华,餐费共计1207元。

  经研究,给予南昌一中校长熊绮、党委书记俞蕴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陈月洪、张勇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松柏小学校领导袁广华、胡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丹、雷莉、彭艳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吃请的南昌一中政教处主任唐凤秀、副主任黄勇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南昌市东湖区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彭家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蒋建萍,胜利工贸服务中心经理付敏,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墩子塘工贸服务中心经理邓志强,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及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6人,于2013年9月25日至10月2日期间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赴台湾公款旅游。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组织者蒋建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付敏、王君、邓志强、李佐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主管单位予以免职;熊贵芳属非党员,责成其主管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东湖区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陶戈铭、万小梅,原公园工贸服务中心书记黄勤,子固路工贸服务中心经理李佐群,杨家厂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王君及八一桥工贸服务中心经理熊贵芳等6人,于2012年10月1日至10月11日期间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公款旅游。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组织者陶戈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黄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小梅属非党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免职处理。

  南昌县纪委对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经查,1月16日中午,南昌县渡头卫生院违规用公款在本院食堂组织单位职工年终会餐,并邀请幽兰镇田坪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渡头村主任李某、渡头中学教师罗某等三名职工家属参加,餐费合计1200元。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渡头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万启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富山卫生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