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1名

29.10.2013  10:38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29日电 28日,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主任会议,会议审议了南昌市人大内司委提交的有关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从2011年1月至今年9月,南昌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6件379人,起诉236件31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5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5亿元。

  据介绍,在办理反贪污贿赂案件中,南昌市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同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大案比例和要案人数逐年上升。其中大案25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41人,如南昌市房管局原调研员刘凤林案,南昌市商贸委原主任喻德火受贿案,南昌市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熊桂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南昌市检察机关还加大力度查办行业系统窝串案、跨区域案件。从2011年1月至今年9月,全市共查办窝串案44起166件244人,占全部立案总人数的64.4%。另外,全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发案单位和受害人追回被侵占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等资金2500余万元。

  针对南昌市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案源渠道较少,案件线索匮乏;侦查手段滞后,科技装备缺乏;反贪队伍力量不足等一些问题和困难。南昌市人大内司委建议,应围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的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并正确处理修改后的刑诉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

  南昌市人大内司委同时建议进一步优化反贪环境,加快科技强检进程。有关部门和行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查案取证工作,完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协作机制,共同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合力;根据反贪污贿赂工作实际需要,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