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查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15.07.2016  18:03

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 严查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日前,省纪委下发《关于我省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对“五一”端午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的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为迅速贯彻落实省纪委通报精神,市纪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关于我省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部门进一步严肃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特别是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反弹。

  《通知》分析,从省纪委通报的案例和我市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当前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主动索取,要求免费旅游待遇;半推半就,接受公款旅游安排;假公济私,公差期间公款旅游;瞒天过海,打着外出学习的招牌旅游;胆大妄为,顶风违纪公款旅游。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将《全省“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调研报告》等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安排专题学习,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我省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加大教育警示力度。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开展“集中整治”,对照“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特别是对公款旅游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五种表现形式带头开展自查,在7月31日前通过主动自查,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联合市属收费景区景点开展“免费旅游”、“公费旅游”自查,发现利用职权“免费旅游”和“公费旅游”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财政、审计部门要对今年以来报销的差旅费严查细问,着力发现公费旅游问题线索。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党内监督,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监察建议、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职能部门及领导干部履职守纪情况的监督,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对出现的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果断制止,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如果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理念,要把重要节点和假期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严查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监管部门责任。(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