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查春节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06.01.2017  15:34

要求各平价商店每天至少有10种蔬菜的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

  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商品质量优劣不一,个别商家为追求商业利益,不惜做出囤积居奇、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加强对春节市场价格的监管,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重点检查景区擅自抬价行为

  我市将加强对商业零售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

  在交通、旅游市场价格方面,我市将加强对公路客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严肃查处擅自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加强对旅游景点、停车、休闲娱乐的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中“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我市将重点检查景点景区是否擅自抬高门票价格,景区停车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旅游经营者是否存在串通涨价、虚假优惠、虚假价格宣传和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着力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密切关注家政、餐饮等行业价格

  我市将加强对生活服务业的价格检查,密切关注家政、餐饮等行业价格的波动,充分尊重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利。同时,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各平价商店经营企业的业务指导,提前约谈经营企业,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营。春节期间,各平价商店要确保每天至少有10种蔬菜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的价格进行销售,且不得断档脱销,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示范作用,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记者 徐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