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被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单位”

28.03.2016  13:19

        江西法院网讯    近日,因综治工作成绩突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年度“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称号。

        2015年,南昌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南昌、法治南昌”的总要求,全力推进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两提升”工作,工作扎实,成绩突出,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南昌中院将以此次获评荣誉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把南昌打造为法治江西的“首善之区”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