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为中小学开学收费戴上“紧箍咒”

28.02.2016  11:13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收费“明细账”要公开……

  开学季也是收费季。记者昨日获悉,南昌正在加强2016年春季开学收费管理, 尤其是为中小学收费戴上“紧箍咒”:学校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严禁向学生收取军训费

  市物价部门规定,学校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

  对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中小学作业本价格(代收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费(不含会考证书工本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事项收费。

   收费“明细账”主动“晒出来

  南昌还将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我市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与此同时,继续落实包括贫困学生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在内的资助政策和措施,确保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目前,南昌正在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我市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要从有资质的发行单位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等问题

  治理重点问题为“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我市要求,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南昌将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严肃追究直接或领导责任,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赵宏 本报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