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九江参合农民异地就医 将可享受同等补偿

15.11.2014  12:09

    11月14日,记者从南昌市卫生局获悉,日前,南昌市与九江市签订了《南昌-九江地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构直补服务协议书》,正式实现南昌市、九江市两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定互认,统一补偿标准。今后,两市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将可及时结算,并享受同等补偿。

    据了解,协议确定了南昌市第一医院等10家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作为南昌-九江地区提供异地就医直补服务的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规定,今后两地参合农民在协议确定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享受新农合直补服务和同等补偿比例等待遇,农民只需缴纳自己应出部分,其他补偿款将由参合县区农医局在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协议的签署,实现了南昌、九江两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定互认,统一补偿标准,将为两地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提供方便。

南昌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2014年度)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

备注

1

南昌市第一医院

2

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

南昌市第三医院

4

南昌市第九医院

5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6

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7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8

南昌市生殖医院

9

南昌市妇幼保健所

10

江西省惠民医院

九江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2014年度)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

备注

1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3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4

九江市中医医院

5

九江市妇幼保健医院

6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7

中国人民解放军171医院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叶新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