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乡村创建“清洁家园” 每年投3000万元

17.02.2015  10:13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郑荣林)每个村都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有条件的乡镇要实行雨污分流、影响村容镇貌的违章建筑要拆除……2月1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资金用于“清洁家园”工程,改善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南昌的“清洁家园”工程,以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庭院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为主要内容,在巩固提升农村清洁工程的基础上,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全覆盖、农村环卫质量再提升”。

  按照要求,每个自然村至少要合理规建一个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村内放置一定数量并适合农村实际使用的大中型垃圾桶。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辆能达到垃圾及时清运要求的运输车。按照集镇每100户、村点每50户、公路沿线每2公里、河道两岸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加快配备乡村卫生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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