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南昌今年将全面治理黄家湖乌沙河

26.02.2016  10:22

  2月25日,记者从南昌市农村暨生态文明建设、“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南昌市管试点河湖和跨县区水域河(湖)长名单出炉,南昌市委副书记欧阳海泉任抚河故道河(湖)长,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建洋任大象湖(含梅湖、象湖、南象湖)河(湖)长等。

  此外,该市还制定了“河湖长制”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各级“河(湖)长、副河(湖)长”每年要进行述职,对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要按规定问责。

   南昌市管试点河湖河(湖)长名单

  抚河故道 欧阳海泉 南昌市委副书记

  大象湖(含梅湖、象湖、南象湖) 刘建洋 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玉带河 刘家富 南昌市委常委

  乌沙河 朱志群 南昌市副市长

  青山湖 崇江林 南昌市人大副主任

  艾溪湖 申少平 南昌市人大副主任

  瑶湖 李福如 南昌市人大副主任

   【体系】 建立县(区)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

  根据南昌市今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今年将建立健全市、县(区)、镇(街办)、村(居委会)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启动全市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区)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

  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每县(区)要设立不少于1个的河湖保护综合执法试点,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

   【治理】全面治理黄家湖、乌沙河等不达标水域

  今年,南昌市将全面开展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落实赣江南支(南昌城区段)水质不达标的治理任务,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要牵头落实鄱阳湖南部湖区水质不达标的治理任务。

  对“四河六湖”中涉及县(区)的黄家湖、乌沙河、雄溪河、军山湖等出现的不达标水域,要求全面开展相关治理,并拿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完成时间。

   【监管】各级河湖长每年要述职 造成重大事故将问责

  南昌市还制定了“河湖长制”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河(湖)长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职责、河湖段范围、河湖概况、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各级“河(湖)长、副河(湖)长”每年要进行述职,把上年度履职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并接受群众评议。对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要按规定问责。各级部门将辖区内“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 实习生陈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