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试水“公转商”
继5月暂停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新政。7月24日,记者从该中心获悉,《南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市民可自愿选择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还款金额大致相当。不愿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则按轮候放款形式发放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轮候逾3个月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南昌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7608家,实缴职工62.53万人。截至2015年末,南昌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112%,在当年全国个贷率超过100%的25个城市中排名第三。今年1月底,南昌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117%,创历史新高。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个贷率偏高意味着贷款发放趋紧。为缓解资金压力,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曾尝试采用批量贴息贷款方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今年5月,该中心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暂停受理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直至个贷率降至85%。
去年起,随着公积金存贷比逐渐提高,南昌公积金贷款已实行放款轮候制度。今年3月,南昌楼市趋热,申请公积金贷款户数增多,排队家庭在上交材料后,需等待大约2个月。目前,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依旧实行轮候制,因每月排队人数较多,市民上交初审材料后,至少要等3个月以上才能收到放款。
为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办法》因此落地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试水“公转商”之后,市民等待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将相对缩短。
“公转商”还款金额大致相当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公转商”,即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仍按公积金贷款规则向公积金中心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还贷数额大致相当,由公积金中心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并对其中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补贴的贷款方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转商”贴息贷款适用对象为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且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条件。
对民众较关心的还款金额问题,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工作人员表示,因计算方式不同,还款首月和末月会有一定差额,但其他月份还款额不变,即还款金额大致相当。
额度不足可组合贷款
根据《办法》,职工可自愿选择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享有并承担与公积金贷款相同的权利义务,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如职工不愿意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公积金中心则按轮候放款形式发放公积金贷款。
职工若选择“公转商”贴息贷款,还款依旧采取统一定日扣款方式。借款人在“公转商”贴息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时,应优先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如未按时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则应按“公转商”贴息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公积金中心资金运用率低于85%时,可将“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分批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公转商”贴息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共同审批。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额度不足的,可同时向承办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公转商”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性贷款按承办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当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或“公转商”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条件不一致的,采取就高原则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