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新限购”政策27日起执行 外地人购房更困难

27.11.2013  03:49

人民网南昌11月26日电(秦海峰)25日,南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提出六条住房调控措施,其中包括“外地人在昌购房须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由连续1年调整为2年”,26日,南昌房管局发布消息称,该政策27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南昌出台的《意见》,非南昌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年限由1年调整为2年。即购房人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近3年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南昌房管局要求全市房管部门在受理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时应加强审核,对提供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南昌房管局发布的消息,26日前已网签正式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仍按1年规定执行;本通知施行后,新签正式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申请办理二手住房产权转让登记的,按2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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