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全面督查“两个责任”工作

02.01.2015  11:09

  2014年12月以来,南昌市创新考核方式,由14名市委常委及8名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市9个县(区)、5个开发区(新区)、91个市直单位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由南昌市委常委带队、集中对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督查,在全省尚属首次。南昌市委班子将此次督查工作作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督查内容包括:各地、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谈问题不遮不掩,是此次督查活动的亮点。一些县直单位“一把手”陪会现象严重,针对乡科级干部的检举控告信比重较大,主管部门对群众反映较差的窗口单位干部处置不力,对一些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提醒不够……在指出这些问题时,督查组成员一针见血,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认真分析、立抓整改。在督查结束后的一周内,不少县(区)和部门已拿出了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新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要求各县(区)法院重点围绕“六难三案”问题,严肃查处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的案件;新建县建立了反腐败协调领导机构和案件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纪检监察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相互协作的反腐败联动机制;东湖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试点设立纪检监督岗,力求解决效率低下问题。(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