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务员平时工作要写“日记”了

12.08.2015  11:42

    公务员平时工作要写“日记”了!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印发《南昌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要求,被考核公务员根据考核周期确定的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等进行记实,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填写《考核手册》,记录平时工作情况。

     21家单位列入平时考核试点单位

    按照省里要求,市直、县(区)二级各选择2-3个单位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据悉,南昌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共有21家单位。其中,市级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南昌市委农工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南昌市林业局。县区级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南昌县检察院、南昌县环境保护局、新建县法院、新建县审计局、进贤县委农工部、进贤县教育体育局、安义县检察院、安义县司法局、东湖区委组织部、东湖区司法局、西湖区委老干部局、西湖区司法局、青云谱区纪委、青云谱区财政局、青山湖区委党校、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湾里区委组织部、湾里区林业园林局。

    《方案》提出,8月10日开始,各试点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

    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等进行记实

    根据《方案》,机关应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被考核公务员根据考核周期确定的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等进行记实,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填写《考核手册》,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

    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工作记实情况,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务的工作周期,对被考核公务员进行评鉴。提出审核评鉴意见,可采用分数、名次等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方案》指出,未列为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部门(单位),也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有关要求,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通过加强对平时考核的研究,制定相应平时考核办法措施,把平时考核制度尽快建立起来。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