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布今年立法计划 电动自行车和养犬拟将纳入法规管控

13.01.2015  02:27

  本报讯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报道:日前,记者获悉,电动自行车违章驾驶、违规养犬这两项热点问题已被列入《南昌市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换言之,南昌市或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将电动自行车、养犬纳入“法网”管控。

   15件立法计划已明确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两部分,共计15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涵盖10件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已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并基本确定。

  地方性法规项目(项目暂定名称)分别为《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南昌市档案管理条例》、《南昌市学前教育条例》、《南昌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南昌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及《南昌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政府规章项目(项目暂定名称)分别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南昌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南昌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南昌火车站广场管理办法》以及《南昌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南昌市决定,选择该项目中条件成熟的出台,全年出台2件左右。

   电动自行车“量身定法”

  据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数据,南昌市现有138万辆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在方便群众日常出行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方面的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南昌市的交通秩序,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章行为屡屡发生,给老百姓人身安全带来伤害。

  同时,电动自行车涉及千家万户,存在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在这种背景下,南昌为电动车“量身定法”,专门制定一部涉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对规范管理,净化交通环境,显得尤为必要。

   违规养犬将套上“笼头”

  当前违规养犬现象,已成为广大市民关注和投诉的热点问题,引发大量纠纷和治安案件,事关社会稳定大局。

  据了解,针对养犬管理问题,南昌市曾于2004年出台了《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正。政府规章没有解决南昌市目前养犬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强制手段等问题,需要通过地方性法规来予以解决并强化行政处罚。

  《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项目是今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据悉,南昌市公安局为出台该项目已做了大量前期调研。

   南昌地铁“大法规”计划出台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是南昌市工作的重头戏。按照进度,轨道交通1号线计划今年年底试运行,2020年前基本完成5条线网工程建设。

  面对轨道交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出台一部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显得尤为迫切。

  此外,《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制定将减少由于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够规范而导致各类市场违规现象大量存在等问题。《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将使该市与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地位相匹配,使该市低碳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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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