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房建管实行扣分问责制

19.08.2016  02:35

   一年内累计扣15分及以上,乡镇主要领导将就地免职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强化农村新户型推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我市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通过整合全市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在全市范围每年扶持建设15-20个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每个新户型示范村点新建新户型农户规模原则上在50户至200户左右,至少不少于30户。

  据了解,我市将科学制定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等涉农县区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规划,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个县区每年推广建设完成3-5个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特别是在“南昌绿谷”沿线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百强中心镇、特色小镇、重点扶贫村等应因地制宜,推广建设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

  《办法》规定,今后全市区域内的村点规划要由乡镇政府按照传承乡村历史文化与建筑特色、优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组织编制。新户型选择也要以市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的十种新户型为主,并兼顾近年来村点建设中出现的风格优美、符合村庄建房规定的农村新户型。同时,我市将加大对分散建房农户推广新户型的力度,新建农房必须采用新户型,特别是已进行过通道“五化”整治的道路沿线新建农房,必须要按沿线统一风格进行建设。

  据介绍,我市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按照“8+4”的模式推进,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8”即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农家书屋、便民超市、文体活动场所、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点、公厕(以上设施村点必须建设),“4”即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有条件的村点可按照“八通八有二集中”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即通自来水、公路、电、有线电视、宽带、邮政、有条件的争取通天然气、通水系,有标志性门楼、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卫生院(养老院)、商业服务场所、文化科技活动中心、生态休闲广场(停车场)、体育健身场所,垃圾集中处理、污水无害化集中处理。

  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我市将实行农村建房违章查处问责制,对农村违章建筑的查处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管理,根据扣分多少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一年内累计扣分达6分及以上的,对有关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累计扣分达7分及以上的,由县区长对有关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累计扣分达8分及以上的,以县区两办的名义发文对责任主体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主要领导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累计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依法罢免相关村委会主任职务,村支书就地免职;累计扣分12分及以上的,乡镇分管领导及乡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中队长实行依法罢免或就地免职;乡镇累计扣分达15分及以上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就地免职或依法罢免。(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