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0.08.2015  13:32

  经南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近日,南昌市委办公厅印发《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文件。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南昌市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在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南昌实际,紧扣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而作出的规定。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抓住“关键少数”,紧扣“关键环节”,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人选基本条件、交流使用原则、备用人选储备要求和提名考察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人选储备上,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在提名考察上,分别明确规定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程序。

  南昌市委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落实这项重要改革部署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要根据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实践,完善三个办法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选好配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