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

04.11.2016  10:34

      11月2日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相关要求,南昌市将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平台,优化交易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推行房源信息核验服务,发放房源核验二维码。

  南昌市拟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网签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服务合同,在发布房源信息中须明确标识房源核验二维码,确保真实房源、真实委托。

  此外,各中介机构要建立档案管理等制度,设立档案库、档案柜,规范使用《房屋出售(出租)委托合同》《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书面告知义务,中介服务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

  据悉,南昌市将严格落实中介从业人员实名挂牌服务制度。中介机构备案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职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从业人员在服务时要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在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面,南昌市要求中介机构要履行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和资金托管流程,引导交易当事人到房管部门设立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办理资金托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经手交易资金。

 

(来源:江西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