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初中学区范围7月3日公布 经开区高新区试点“对口直升”

28.04.2015  23:25

人民网南昌4月28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28日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公布,和往年相比,今年南昌“小升初”对口直升试点范围扩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学校容量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设定并向社会公开。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向教育部门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进行采集信息,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和县城小学8月20日至22日新生统一报名

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南昌本市户籍的儿童和符合要求需在南昌市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立能力者除外)均可就读。各小学于2015年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在经开区、高新区试行初中学校对口直升入学

今年,南昌市将扩大对口直升入学试点工作。在经开区、高新区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经开区、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其他城区学生按照划分学区范围入学。初中按照区域内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3月31日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