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4万购房人享契税优惠

18.07.2015  10:34

按照相关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单位或个人以购买、赠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税适用税率为3%。15日,记者从南昌市地税局获悉,截至6月30日,南昌市共有397名购房人享受了3%税率,较调整税率前少缴186.96万元。预计今年将优惠4万购房人,纳税人少缴税2.3亿元。

另外,南昌市对个人购买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征收契税有优惠政策,原有优惠政策不变,比如满足90平方米以下等条件契税仍然享受减半优惠。过去,界定普通住房标准的条件有三个: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的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段指导价。今年,取消了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预计取消后可以被认作是普通商品住房的数量将增加三倍以上。(帅雪琴、记者黄培红)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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